法律法规速查 法律法规速查
下载APP
下载APP
  1. 首页
  2. 关于起草司法行政法规(草案)和制定部颁规章的规定(2000年)
  3. 第六章

关于起草司法行政法规(草案)和制定部颁规章的规定(2000年) 第六章

第六章 送审

第十九条 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的司法行政法规(草案),应当以司法部送审稿的发文形式报送国务院。 第二十条 司法行政法规(草案)送审稿报送国务院后,由法制工作部门负责配合国务院法制工作机构进行审核修改工作。审核修改过程中,有关业务司局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部法制工作部门…
第十八条 目录 第十九条
法律法规速查 法律法规速查

专为法律人设计的法律查阅工具

使用帮助

  • 使用帮助

法律条款

  • 用户协议
  • 隐私政策
  • 会员服务协议

法规要求

  • 沪ICP备2023015770号-1
  • 沪公网安备31011302008558号
© 法律法规速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