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决定做好高技能人才培养和人才保障工作的意见(2003年) 三、

三、 组织开展技能竞赛等多种形式活动,完善高技能人才选拔机制。通过技能竞赛、练兵比武和技术创新等活动,在各行业和职业领域不断发现和选拔具有高超技能的人才。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和行业部门要大力组织开展企业职工、职业院校师生和社会各方面人员参加的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并不断提高竞赛的技术含量和技能水平。2004年至2006年,劳动保障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国家级职业技能大赛系列活动。要组织生产一线职工,广泛开展拜师学艺、岗位练兵、技能比武和技术攻关、创新创效、观摩研讨等活动。大力推广一些企业在关键岗位、工序设立首席职位的做法,培育技能领头人并发挥其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