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财产保险公司开展共保业务自查的通知(2005年) 二、 自查要求 (一) 关于财产保险公司开展共保业务自查的通知(2005年) (一) 二、 自查要求 (一) 摸清假共保业务涉及的险种、保费规模、赔款(已决、未决)等情况,特别是同一项目在本公司系统内不同分支机构之间假共保形成的累积风险情况。 二、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