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调整国务院部门(单位)所属学校管理体制和布局结构的实施意见(2000年) 3. 关于调整国务院部门(单位)所属学校管理体制和布局结构的实施意见(2000年) 3. 3. 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高等学校主要在本地区招生,为本地区培养人才,为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同时可以适当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一部分行业特色比较强的专业,尤其是列入“国家管理的专业点”的应面向全国招生;个别行业性很强的特殊学校,经省级人民政府同意,也可以整体面向全国招生为主。 研究生和本、专科毕业生就业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