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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关于调整体育总局所属学校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2001年)
  3. 三、 组织实施和步骤
  4. (二) 由体育总局、国家计委、财政部共同负责完成5所体育学院事业费、基建投资等有关资金划转或核拨工作。

关于调整体育总局所属学校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2001年) 体育总局和有关省(直辖市)共同做好学校的人事、档案、资产等交接工作。

三、 组织实施和步骤
(二) 由体育总局、国家计委、财政部共同负责完成5所体育学院事业费、基建投资等有关资金划转或核拨工作。

体育总局和有关省(直辖市)共同做好学校的人事、档案、资产等交接工作。

(二) 目录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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