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的暂行规定(2001年)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申请登记,申请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其施行细则的规定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