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2022年)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不予行政处罚:
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
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在五年内未被发现的,其他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
其他依法应当不予行政处罚的。
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
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在五年内未被发现的,其他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
其他依法应当不予行政处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