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规范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上报成果的规定(暂行)(2013年) 6. 关于规范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上报成果的规定(暂行)(2013年) 6. 6. 建设用地的位置、规模和建设控制要求。 强制性内容应当可操作、可督查,表达方式可采取定总量、定界限、定标准、定原则等形式。强制性内容应当用黑体字突出标注。 二、 图纸内容 三、 说明书与基础资料汇编内容 (一) 说明书内容 (二) 基础资料汇编内容 四、 成果格式要求 (一) 纸质成果 (二) 电子成果 5.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