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上报成果的规定(暂行)(2013年) (1)

(1) 划定特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三级保护区范围,提出相应保护措施和开发利用强度控制规定,必要时,可划定外围保护地带,提出控制协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