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规范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考试工作的实施方案(2015年) 5. 后续管理。考试没有通过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补考,每人每年参加补考不得超过2次。 六、 有关要求 (三) 关于规范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考试工作的实施方案(2015年) (三) 5. 后续管理。考试没有通过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补考,每人每年参加补考不得超过2次。 六、 有关要求 (三) 各保监局要按照本方案精神对保险分支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考试工作进行规范,集中管理、考审分离、统一方式,在2016年6月底前完成辖区内任职资格考试的规范工作。保监会机关与保监局实现题库共享,考试成绩在全国范围内相互认可。 (二)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