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规范保险保障基金缴纳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2006年) 三、 保险保障基金的季度预缴 (三) 关于规范保险保障基金缴纳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2006年) (三) 三、 保险保障基金的季度预缴 (三) 在本年度开业的保险公司,保险保障基金的季度预缴额为2万元,实际经营期不满一季度的,按照一季度缴纳; (二)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