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2005年) 5. 贷款人的资信、偿还能力等其他事项。 三、 加强监管协作,加大对涉及上市公司违规对外担保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 (二)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2005年) (二) 5. 贷款人的资信、偿还能力等其他事项。 三、 加强监管协作,加大对涉及上市公司违规对外担保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 (二)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本《通知》规定的,中国证监会责令其整改,并依法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予以处理。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