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缴纳保险保障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2005年) 3. 如果某家保险公司按上述办法确定的预缴额与实际应缴额差异较大,中国保监会可单独核定该公司的季度预缴额。 (四) 关于缴纳保险保障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2005年) (四) 3. 如果某家保险公司按上述办法确定的预缴额与实际应缴额差异较大,中国保监会可单独核定该公司的季度预缴额。 (四) 保险保障基金缴纳额计算到“千元”,千元以下部分不用缴纳。 3.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