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2005年) 第二章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设置与职责 第九条 关于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2005年) 第九条 第二章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设置与职责 第九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分为国家级、省级、设区的市级和县级四级。 第二章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