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规范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的指导意见(2015年) 各地政府要高度重视清理规范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工作,按照本意见要求,抓紧研究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对需要保留的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要从严审批、完善制度、加强监管;对需要撤销的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要抓紧组织、强化指导、确保实效。2015年12月1日前,各省(区、市)政府要认真总结清理规范情况,总结报告送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汇总报国务院。对清理规范情况,将适时组织督导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

各地政府要高度重视清理规范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工作,按照本意见要求,抓紧研究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对需要保留的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要从严审批、完善制度、加强监管;对需要撤销的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要抓紧组织、强化指导、确保实效。2015年12月1日前,各省(区、市)政府要认真总结清理规范情况,总结报告送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汇总报国务院。对清理规范情况,将适时组织督导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