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公证体制机制改革促进公证事业健康发展的意见(2021年) (十六)
(十六) 积极拓展创新业务领域。巩固发展传统公证业务领域,制定完善传统服务事项的规则、细则、业务规范,创新服务方式方法,优化服务流程,研发新的业务增长点。进一步深化公证在服务金融、民营企业、保障“三农”、知识产权保护、产权保护、司法辅助事务、家庭事务、竞技体育、突发公共事件应对等领域的实践。充分利用公证的预防性司法制度职能作用,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诉源治理。发挥公证机构、公证员首创精神,综合运用公证证明、保全证据、现场监督、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等制度特色和职能优势,不断拓展创新服务领域和项目,努力满足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全业务、全时空”的公证服务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