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管理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2001年) 九、

九、 现有消防设施工程施工企业应当按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直接申报相应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重新定级就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