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用地有关问题的通知(2001年) 一、 关于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四) 关于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用地有关问题的通知(2001年) (四) 一、 关于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四) 江河、湖泊综合治理和开发利用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在江河、湖泊、水库的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以及蓄洪滞洪区内,土地利用应当符合江河、湖泊综合治理和开发利用规划,符合河道、湖泊行洪、蓄洪和输水的要求。 (三) 目录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