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文书样式(试行)(2003年)
发布机关
最高人民法院
效力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为推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贯彻施行,进一步规范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于2002年11月25日第1258次会议讨论通过…
附:
《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文书样式(试行)
一、
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有权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等规定的诉讼权利,同时必须遵守诉讼秩序,履行诉讼义务。
二、
你方应当在收到×诉状之日起十五日(涉外案件为三十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一式×份。
三、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诉讼的,应当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资格证明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参加诉讼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明。
四、
需要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的,应当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一、
当事人应当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当事人没有证据或者提出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
二、
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或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并应对提交的证据材料逐一分类编号,对证据材料的来源、证明对象和内容作简要说明,…
三、
申请鉴定,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四、
你方申请证人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的十日①前向本院提出申请。
五、
申请证据保全,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的七日②前提出,本院可根据情况要求你方提供相应的担保。
六、
你方在收到本通知书后,可以与对方当事人协商确定举证期限后,向本院申请认可。
七、
你方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可以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向本院申请延期举证。
八、
你方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提交的证据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新的证据”的规定的,视为你方放弃举…
九、
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之一的,你方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的七日前书面申请本院调查收集证据。
附:
2.
如当事人可能提供域外形成的证据的,审判人员应当根据《证据规定》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填写相关内容。
3.……(审判人员认为有必要的,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指定当事人提供与本案有关的证据)
注:
①
适用简易程序的,当事人申请的时间可以不受十日的限制。
②
适用简易程序的,当事人申请的时间可以不受七日的限制。
①
本通知书适用于《证据规定》第三十六条的情形。
②
延长举证期限系延长双方当事人的举证期限,而非仅针对一方当事人。本通知书应当送达双方当事人。
①
本通知书适用于《证据规定》第三十六条的情形。
②
本通知书送达申请人。本通知书的内容,人民法院可以口头方式告知申请人,并记入笔录,由当事人或代理人签名。
①
变更后的举证期限届满日应自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不少于30日。
②
本通知书送达公告送达的受送达人之外的当事人。
①
本通知书适用于二审指定举证期限的情形。
②
人民法院指定的二审举证期限,不受《证据规定》第三十三条第三款“不少于三十日”的限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情况指定。
③
本通知书送达双方当事人。
①
本通知书适用于《证据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款和第三十五条的情形。
②
本通知书送达双方当事人。
①
本通知书适用于《证据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的情形。
②
本通知书送达双方当事人。
①
本通知书适用于《证据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二款和第四十条的情形。
②
本通知书送达双方当事人。
①
本通知书适用于《证据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的情形。
②
本通知书送达申请人。本通知书内容,审判人员可口头告知当事人,并记入笔录,由当事人或者代理人签字。
①
本通知书送达申请方。
②
本通知书的内容,人民法院可以口头告知当事人,并记入笔录,由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