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未取得居留证件的外国人和来中国留学的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若干规定(1987年) 二、

二、 本规定适用于申请在中国就业的未取得居留证件的外国人和来中国留学的外国人。

未取得居留证件的外国人,是指持有F,L,G,C字签证来中国的人员以及因改变原有身份而被公安机关收缴了居留证件的人员;来中国留学的外国人,是指持标有X字签证来中国留学、进修、学习的人员及来华进行研究的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