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明确对农村信用社监督管理职责分工的指导意见(2004年) 5. 信用社发生突发性金融事件,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应及时通报省级人民政府和人民银行,并协助省级人民政府按照既定的应急处置方案进行处置。 五、 人民银行的职责 (二十二) 关于明确对农村信用社监督管理职责分工的指导意见(2004年) (二十二) 5. 信用社发生突发性金融事件,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应及时通报省级人民政府和人民银行,并协助省级人民政府按照既定的应急处置方案进行处置。 五、 人民银行的职责 (二十二) 信用社发生突发性支付风险时,人民银行应积极配合省级人民政府制定应急方案,并对发生支付困难县联社提出的动用存款准备金申请和省级联社提出的紧急再贷款申请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审批。 (二十一) 目录 (二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