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改革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费率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2002年) 九、 保险机构备案的车险条款或车险费率方案中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保险监管部门有权不予受理或责令保险机构停止使用: (六) 关于改革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费率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2002年) (六) 九、 保险机构备案的车险条款或车险费率方案中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保险监管部门有权不予受理或责令保险机构停止使用: (六) 基本险条款内容不完整或保险责任、责任免除等重要内容表述不清或存在自相矛盾之处; (五) 目录 (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