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改革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费率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2002年) 九、 保险机构备案的车险条款或车险费率方案中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保险监管部门有权不予受理或责令保险机构停止使用: (五) 关于改革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费率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2002年) (五) 九、 保险机构备案的车险条款或车险费率方案中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保险监管部门有权不予受理或责令保险机构停止使用: (五) 费率低于成本或可能危及保险公司偿付能力; (四) 目录 (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