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改革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的通知(2002年) 二、 关于改革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的通知(2002年) 二、 二、 2002年9月1日起,中国保监会开始受理保险公司申报的车险条款、费率。保险公司选择继续使用中国保监会印发的车险条款费率的,应以各自公司名义报中国保监会备案。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