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国家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的意见(2001年) 5. 土地使用权登记按《在京中央国家机关用地土地登记办法》办理。 五、 物业管理 (二十六) 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国家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的意见(2001年) (二十六) 5. 土地使用权登记按《在京中央国家机关用地土地登记办法》办理。 五、 物业管理 (二十六) 国管局负责制定办公用房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相关费用参考标准和结算制度。各部门、各单位负责物业管理单位的选聘,并监督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使用同一办公楼(区)的部门和单位要共同组成物业管理机构,指导和监督物业管理工作。 (二十五) 目录 (二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