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国家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的意见(2001年) 5. 土地使用权登记按《在京中央国家机关用地土地登记办法》办理。 五、 物业管理 (二十五) 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国家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的意见(2001年) (二十五) 5. 土地使用权登记按《在京中央国家机关用地土地登记办法》办理。 五、 物业管理 (二十五) 办公用房的物业管理暂由各部门、各单位负责,待条件成熟后由国管局统一组织实施。物业管理主要包括日常维修、水电暖设备维护维修、电梯空调设备维护维修、办公楼(区)的绿化、保洁、保安、会议等公共性服务,代收代缴等公众代办服务和机关所要求的特约服务。物业管理的任务是创造设备设施完好、清洁优美、文明安全、秩序良好的办公环境。 五、 目录 (二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