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国家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的意见(2001年) (二十四)

(二十四) 50万元以上的维修项目,要通过招标选择施工队伍、监理单位,采购工程材料和设备。工程竣工后,国管局会同使用单位、质量监督部门联合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