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和规范县供电企业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2000年)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批转国家经贸委关于加快农村电力体制改革加强农村电力管理意见的通知》(国发〔1999〕2号)精神,推进和规范县(含县级市、区,下同)供电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农村电力市场秩序,减轻农民用电负担,提高县供电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促进农村电气化事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批转国家经贸委关于加快农村电力体制改革加强农村电力管理意见的通知》(国发〔1999〕2号)精神,推进和规范县(含县级市、区,下同)供电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农村电力市场秩序,减轻农民用电负担,提高县供电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促进农村电气化事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