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医院安全秩序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2021年)
发布机关
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政法委、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国家中医药局
效力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健康委、党委政法委、网信办、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司法厅(局)、中医药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党委政法委、党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维护正常医疗秩序,保护医务人员人身安全,为医患双方营造良好诊疗环境,现就推进医院安全秩序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