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医院安全秩序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2021年) (四)

(四) 加强监督考评。各地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依法强化监督指导责任,用好督办、通报、约谈等督促工作形式,充分发挥平安医院考评指挥棒作用。对于因工作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取得突出成绩的要予以表扬激励。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公安部门要加强对医院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对安全隐患较多,案事件频发的地方和单位,公安机关依法依规处罚并督促整改。中央政法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安部、国家中医药局等部门将适时对发生过重大涉医案事件的地方组织开展“回头看”,推动各地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提升医院安保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