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医院安全秩序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2021年) 1.

1. 加强医院安全秩序管理组织机构和制度建设。医院主要负责人是本院安全秩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健全安全秩序管理工作领导机制,加强专职保卫机构(保卫处、科)力量,提高专业化水平,明确工作职责,各职能部门和科室要明确安全秩序管理工作负责人,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专职保卫机构组织实施、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制定落实风险排查、安全防控、守护巡查、应急处置、教育培训、定期检查等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医院领导班子要定期听取安全秩序管理工作情况汇报,研究推进措施,将医院安全秩序管理工作与医疗服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