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2016年) (三十三)

(三十三) 党政机关要将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采取政府购买或者财政补贴的方式,根据工作量和工作绩效合理确定外聘法律顾问报酬,为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开展工作提供必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