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动民航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与发展的实施办法(2018年) 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民航各行业协会组织专家对创新联盟试点的重要性、技术性和组织形式进行初审,形成初审意见。重要性和技术性初审内容主要包括:
创新联盟技术创新目标和任务应结合国家战略目标,体现民航发展战略,符合民航科技创新确定的重点方向和领域。
创新联盟的合作研发内容应符合民航科技创新需求,有利于集聚整合创新资源,实现重大技术突破,形成产业核心技术标准,构筑产业技术创新链。
创新联盟成立后对解决民航行业关键共性技术问题、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