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保险公司数据质量问题调查的通知(2005年) 三、
三、 各保监局要求各保险省级分公司、地市级中心支公司(或地市级分公司)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数据质量问题,并将解决措施与结果上报保监会统计信息部。如确实需要保监会与保险集团公司、保险控股公司、保险总公司协调解决的数据质量问题,各保监局将存在问题的保险公司及其数据差异、数据质量等情况进行详细描述,形成书面材料,于2005年7月15日前,以传真形式报送至保监会统计信息部。同时将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地市级中心支公司(或地市级分公司)出具的数据质量问题书面材料一并提交。
如有问题,请及时与保监会统计信息部联系。
联系人:杜林 赫军
联系电话:010-66286098
二〇〇五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