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建立风险投资机制的若干意见(1999年) 四、 建立风险投资撤出机制 (十七) 关于建立风险投资机制的若干意见(1999年) (十七) 四、 建立风险投资撤出机制 (十七) 境外创业板块股票市场也是可利用的风险投资撤出渠道之一,如美国的那斯达克(NASDAQ)市场和香港联合证券交易所设立的创业板块等。在政策上向高新技术企业境外上市倾斜,有利于利用国际资本发展我国高新技术产业,有利于吸引境外创业资本进入我国风险投资市场,有利于高新技术企业走向国际市场。上市、交易的具体办法,由证监会制定。 (十六) 目录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