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2021年) 第四条

第四条 对于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涉企犯罪案件,试点地区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案件情况适用本指导意见:

涉案企业、个人认罪认罚;

涉案企业能够正常生产经营,承诺建立或者完善企业合规制度,具备启动第三方机制的基本条件;

涉案企业自愿适用第三方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