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2021年) 第一章 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2021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以下简称第三方机制),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涉企犯罪案件时,对符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适用条件的,交由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以… 第二条 第三方机制的建立和运行,应当遵循依法有序、公开公正、平等保护、标本兼治的原则。 第三条 第三方机制适用于公司、企业等市场主体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的经济犯罪、职务犯罪等案件,既包括公司、企业等实施的单位犯罪案件,也包括公司、企业实际控制人、经营管理人… 第四条 对于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涉企犯罪案件,试点地区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案件情况适用本指导意见: 第五条 对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涉企犯罪案件,不适用企业合规试点以及第三方机制: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