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健全林草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2023年) (二)

(二) 强化办案协作。做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的衔接工作,推动办理重大破坏林草资源案件。一是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林草部门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后,可申请检察机关支持。检察机关可通过提供法律咨询、向人民法院提交支持起诉意见书、协助调查取证、派员出席法庭等方式予以支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未达成一致且林草部门提起诉讼确有困难的,经沟通协商,可将案件线索移送检察机关。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符合公益诉讼立案条件的,依法予以立案。二是对检察公益诉讼案件,检察机关立案后,认为由林草部门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更为适宜的,经沟通协商,可将案件线索移送林草部门并依法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