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废止《妇幼卫生工作条例》等7件部门规章的令 关于废止《妇幼卫生工作条例》等7件部门规章的令(2013年) 发布机关 国家卫生计生委 效力 现行有效 关于废止《妇幼卫生工作条例》等7件部门规章的令(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2号)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国家卫生计生委决定废止的部门规章目录(7件) 附件 1 2 3 4 5 6 7 相关版本 卫生部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管理办法(1999) 关于废止《妇幼卫生工作条例》等7件部门规章的令(2013) 国家卫生计生委决定废止的部门规章目录(7件)(2013) 卫生部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管理办法(1999) 卫生部卫生立法工作管理办法(1999) 关于废止《妇幼卫生工作条例》等7件部门规章的令(2013) 国家卫生计生委决定废止的部门规章目录(7件)(2013) 卫生部卫生立法工作管理办法(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