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89年) 第二章 工资总额的组成 第五条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89年) 第五条 第二章 工资总额的组成 第五条 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包括: 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 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基础工资和职务(岗位)工资; 新参加工作职工的见习工资(学徒的生活费); 运动员体育津贴。 第四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