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89年) 第二章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89年) 第二章 第二章 工资总额的组成 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第五条 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包括: 第六条 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 第七条 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包括: 第八条 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 第九条 加班加点工资是指按规定支付的加班工资和加点工资。 第十条 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包括: 第三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