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2016年) (十九)

(十九) 限制乘坐飞机、列车软卧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乘坐飞机、列车软卧、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由交通运输部、铁路总公司等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