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2016年) (十八)

(十八) 禁止参评文明单位、道德模范

对于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领导成员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加文明单位评选,已经取得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予以撤销。各类失信被执行人均不得参加道德模范评选,已获得道德模范荣誉称号的予以撤销。由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