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2016年) 三、 惩戒措施、共享内容及实施单位 (十四) 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2016年) (十四) 三、 惩戒措施、共享内容及实施单位 (十四) 限制登记为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 失信被执行人为个人的,限制登记为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由中央编办实施。 (十三) 目录 (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