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对低污染排放小汽车减征消费税的通知(2000年) 五、 税务管理及处罚 (三) 关于对低污染排放小汽车减征消费税的通知(2000年) (三) 五、 税务管理及处罚 (三)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可以组织或委托有关机构对享受减征消费税政策的低污染排放汽车的污染排放值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规定的,取消其减征消费税资格。 对于被取消减征消费税资格的汽车,生产企业需重新申请并按上述检验和批准程序后方可享受减征消费税政策。 (二)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