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清理、取缔“三无”船舶通告》有关事项的通知(1994年) 二、
二、 宣传、教育
清理、取缔“三无”渔业船舶工作量大面广、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艰巨,各地要运用广播、电视、报刊、标语等各种宣传工具,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将这次清理、取缔“三无”渔业船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到渔港、码头、渔村、渔船,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提高渔区广大干部群众对此次清理、取缔“三无”渔业船舶工作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促使其在自我教育中自查自纠,使拥有“三无”渔业船舶的单位和个人在指定时间内自觉到有关部门登记,接受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