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委托山西省等6个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实施原由国土资源部实施的部分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审批登记的决定(2017年) 八、 关于委托山西省等6个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实施原由国土资源部实施的部分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审批登记的决定(2017年) 八、 八、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本决定公布前国土资源部有关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审批登记权限调整的规定继续执行。 七、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