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委托山西省等6个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实施原由国土资源部实施的部分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审批登记的决定(2017年) 七、 关于委托山西省等6个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实施原由国土资源部实施的部分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审批登记的决定(2017年) 七、 七、 6省(区)国土资源厅应当建立健全信用体系,通过信息公开、社会监督、随机抽查、重点检查以及建立异常名录和违法违规名单等措施,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行为的监督管理,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秩序,促进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保护矿山地质环境,维护国家所有者权益和探矿权人、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 六、 目录 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