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各地要从实际出发,区分企业经营状况,指导企业妥善处理好下岗职工出中心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问题,并督促企业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偿还拖欠下岗职工的各种债务。同时,要认真做好下岗职工出中心后的再就业、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和三条保障线的衔接工作。在工作中要充分考虑财政、企业、职工和社会保障的承受能力,加强分类指导,把握好工作进度,确保工作稳妥进行,保证社会稳定。解除劳动关系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工作,应首先考虑那些已实现再就业的下岗职工。企业要通过多种渠道筹集资金,依法支付与下岗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所需的经济补偿金。对特别困难的企业,地方政府可给予必要和适当的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