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培育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主体的意见(2016年) 八、 开展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 (二十三) 关于培育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主体的意见(2016年) (二十三) 八、 开展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 (二十三) 改组成立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领域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以现有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领域的优势中央企业为基础,探索改组设立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以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为平台,推进国有资产重组整合、股权多元化,发挥国有企业技术优势,提高国有资本的整体功能和效率。 八、 目录 (二十四)